为便于委托单位及时获取检测与评价报告,现就报告出具周期、领取方式、查询渠道及公示要求予以说明。
各委托单位:
为便于委托单位及时获取并规范使用检测与评价报告,现将报告领取与查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具周期
现场采样与检测工作完成后,样品按标准规范进入实验室分析流程,经数据处理与结果判定后编制报告。具体出具时间以委托确认时的约定为准;如涉及项目较为复杂或需补充现场信息,我司将主动与委托单位沟通。
二、领取方式
- 电子件——报告定稿后通过委托时留存的联系方式发送,便于先行内部流转。
- 纸质件——可按约定自取或寄送,建议由委托单位指定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签收。
三、查询渠道
委托单位可在本网站「项目公示」栏目查询已公开的项目信息。需要核对具体报告内容的,请通过站内「联系我们」所列渠道与我司联系。
四、领取后的三项工作
- 归档——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 报告——按法规要求定期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
- 公布——向劳动者公布检测结果,并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五、关于整改
如报告显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经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待治理后符合标准方可重新作业。需要复测确认治理效果的,可另行委托。
新疆信达宏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